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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成本利润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 2020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2020-04-29
索引号11460000008174507Q/2020-02426主题分类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成本利润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 2020年第3号)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 2020年第3号发布时间2020-04-29
文件类型公告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成本利润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 2020年第3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四条的规定,现将我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确定为5%。

本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7日

相关解读: http://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3/29125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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